上一回的结尾,我留了一句话:选帝侯制度"后来阴魂不散:美国宪法的'选举人团'、德国历史上的联邦传统,多少都带着它的影子。当然,那是另一个故事了。"今天,就把这个故事讲完。
先抛一个问题:美国大选里那个神秘又常被吐槽的"选举人团"(Electoral College),和神圣罗马帝国的"选帝侯"(Kurfürst,英文常译作 Elector),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?
答案比你想的微妙得多。它不是"认亲"那么简单,而是同一道考题,隔了三百年、隔了一个大西洋,交出的两份答案——而且第二份答案,还是在反复研读第一份的错题集之后才写出来的。
第一层渊源:连名字都撞了
先说最表层的缘分——名字。神罗的选帝侯,德语叫 Kurfürst,直译就是"选举者";英文里他们叫 prince-elector,简称 elector。而美国选举人团里的"选举人",英文也叫 elector。同一个词,一边是七个戴王冠的诸侯,一边是五百多个普通公民,中间隔了四百多年。
当然,撞名不说明什么——英语里 elector 本来就是"有选举权的人"的意思,两边各取所需。但名字的巧合背后,藏着一个更深的共同点:最高统治者都不是由人民直接选出来的,中间都夹了一层"选举人"。
第二层渊源:设计逻辑的惊人相似
名字撞车只是巧合,真正值得玩味的是两套制度的设计逻辑,几乎在四个维度上完全对上了。
其一,都是"间接选举"。神罗的皇帝由七位选帝侯选出,不是日耳曼人民一人一票;美国总统由 538 名选举人选出,美国人民投票选的是"选举人"而不是总统本人。选民在大选日勾选候选人,法律意义上其实是在选"承诺支持该候选人的那批选举人"。
其二,都在防"直接民主的冲动"。神罗把选举权交给诸侯,是为了避免皇位继承变成全天下的混战;汉密尔顿在《联邦党人文集》第 68 篇里说得更直白:让一小群最有辨别力的精英来选总统,可以防止"骚乱"、防止野心家煽动民意。在他看来,人民直选固然崇高,但当时信息不畅、交通不便,选民很容易被情绪和谎言带着走。
其三,都在平衡"大小单位"的利益。神罗选帝侯制度要照顾的是帝国境内各邦国——小邦怕大邦吞掉自己,于是用"一人一票"的选侯会议保证小邦也有话语权;美国制宪时,大州要求按人口分权,小州死也不肯,最终妥协出"众议院按人口、参议院每州两席"的配方,而选举人票正好等于两院席位之和——既奖励人口,又保底小州。
其四,都在防"外国势力"。汉密尔顿第 68 篇里有一个非常具体的担忧:防止外国势力通过操纵选举扶植代理人。他为什么这么警觉?因为神罗就是活教材——法国国王几百年如一日地往选帝侯口袋里塞钱,就为扶植一个亲法的皇帝上台。制宪者们是欧洲政治的老读者,这个教训他们门儿清。
但是:他们不是在"抄作业",而是在"避坑"
如果只看上面四条,你可能会以为汉密尔顿们是神罗制度的粉丝。恰恰相反——他们设计选举人团,很大程度上是在刻意反着选帝侯制度来。
神罗选帝侯制度最大的病,前面那篇已经写透了:世袭化、常设化、交易化。七张票被几个家族长期垄断,席位可以买卖、没收、合并,选举沦为密室拍卖,皇帝人选被内定三百年。制宪者们看在眼里,得出一个结论:选举人这个角色,绝不能再是"有实权的常设贵族"。
于是美国的选举人有了三个与选帝侯针锋相对的设计:
- 临时召集,用完即散。选举人不是常设官职,只在投票日前后集合一次,投完票就解散。汉密尔顿的原话精神是:这样的临时身份,不易形成持续的腐败集团——想收买 538 个只在投票日碰头一次的人,比收买七个世代联姻的诸侯家族难太多。
- 无实权,橡皮图章。神罗选帝侯个个有领地、有军队、是实打实的权力主体;美国选举人只是被推举出来"代为转达民意"的传声筒,法律上甚至有 29 个州加哥伦比亚特区专门立法处罚"失信选举人"。
- 不世袭,四年一换。神罗的选侯席位是家族世袭的;美国选举人每次大选重新选出,没有任何人可以"继承"一张选举人票。
神与形:两个"选举人"的差距有多大
把两套制度摆在一起看,差距一目了然:
- 人数:神罗选帝侯长期 7 人,最多凑到 10 人;美国选举人固定 538 人。
- 身份:神罗选帝侯是大主教、国王、公爵,血统与领地是入场券;美国选举人多为各党推举的普通公民——政客、律师、活动家,甚至普通教师和农场主。
- 任期:神罗皇帝是终身制(个别被罢黜除外);美国总统四年一任,最多连任两届。
- 权力:神罗选帝侯本身就是帝国权力的重要拼图;美国选举人只是"投票机器",独立判断的空间趋近于零。
一句话总结:选帝侯是"选民之上的选民",选举人是"选民手中的传声筒"。前者制造了一个特权阶层,后者干脆退化成一道程序。同一个"选举者"的概念,一个长成了贵族俱乐部,一个长成了流水线工位。
荒诞共鸣:普选票输了,白宫却赢了
制度设计得再精巧,也有翻车的时候。选举人团最著名的"翻车",和神罗选帝侯制度最荒诞的桥段,居然异曲同工——结果和"大多数人的意愿"对着干。
神罗那边,查理七世在自己首都沦陷、国破家亡的时候戴上了皇冠;美国这边,两百多年里五次出现"普选票输家当选总统"的奇观:
- 1824 年:安德鲁·杰克逊普选票和选举人票都领先,但都没过半,最终由众议院裁决,把总统给了约翰·昆西·亚当斯。
- 1876 年:蒂尔登普选票领先,海斯凭选举人票险胜(185 对 184)。
- 1888 年:克利夫兰普选票更多,当选的却是哈里森。
- 2000 年:戈尔普选票领先,小布什靠佛罗里达州那 25 票的争议裁决入主白宫。
- 2016 年:希拉里普选票领先近三百万张,特朗普却以选举人票胜出。
最讽刺的是:选举人团本来是防"少数人绑架多数人"的缓冲层,结果它自己成了"少数人打败多数人"的装置。这一点,和神罗选帝侯制度被伏尔泰吐槽"既不神圣也不罗马"的宿命,如出一辙。
改革的困局:两百年,七百个法案,全败
既然制度这么能"翻车",为什么不改?答案是:改不动。
过去两百多年,美国国会先后提出过七百多项要求废除或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法案,无一成功。原因很现实:改革需要修宪,修宪需要国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再加四分之三州议会批准——而小州是这套制度的最大受益者,绝不会同意放弃"每州保底两票"的特权。
于是选举人团成了美国政治里最著名的"明知有问题但就是改不掉"的制度。它甚至产生了一个副作用:彻底锁死了两党制——第三方政党在"胜者全得"规则下几乎不可能赢得任何选举人票,第三党的票,事实上全部"浪费"了。
现代版"选帝侯":另一个隔海相望的后代
有意思的是,选帝侯制度真正"活到今天"的后代,其实不在美国,而在德国自己身上。
今天的德国,联邦总统不是人民直选,而是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——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全体议员和按比例选出的各州议会代表组成,总共一千多人。论"间接选举国家元首"这件事,德国联邦大会比美国选举人团更接近神罗选帝侯的"血统":同一种"邦国代表+中央议会"的混合配方,同一种"人民不直接选元首"的审慎。
当然,它和美国选举人团一样,本质是仪式性的——联邦总统是虚位元首,联邦大会的选举更多是政治象征。但这份"象征"恰恰说明:"用精英缓冲民意"这个思路,从来没有真正退出过欧洲政治。
结语:不是转世,是同一道题的两种解法
回到开头的问题:美国选举人团和选帝侯制度,有渊源吗?
有,但不是血脉,而是思想谱系。制宪者们读过的书里,就摆着神圣罗马帝国的病例;他们设计选举人团时反复掂量的"如何防止野心家、如何防止外国干预、如何平衡大小州",正是选帝侯制度四百五十年里反复翻车的四道坎。他们没有照抄,而是开出了一张方向相反的处方——你要的是七个有实权的常设贵族,我要的是五百多个一次性使用的临时传声筒。
可惜,再好的处方也架不住时间的考验。两百多年后,美国的"临时传声筒"退化成了橡皮图章,"防骚乱"的缓冲层变成了"票数背离"的制造机,七百多次改革尝试全部折戟。神罗用四百年证明了"少数人垄断选举"会腐烂,美国用两百多年证明了"选举人彻底工具化"同样会招来荒诞。
或许这才是两套制度真正的共同遗产:它们都提醒我们,选举制度最危险的时刻,不是它出错的时候,而是它出错了却没人能改的时候。而这句话,隔着大西洋,隔了三百年,两边都听得见。
(系列前篇:《为什么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,也不罗马?》《选帝侯制度:七个人"拍卖"皇冠的四五〇年》,欢迎回看。)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《美国选举人团制度》词条;(美)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等《联邦党人文集》第 68 篇;(美)詹姆斯·麦迪逊《制宪会议记录》;美国国家档案馆关于选举人团的历史资料。